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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达斯勒家族信托基金(1)(1/1)

NBA2000之金钱帝国 !老马克之所以非要将弗兰克—达斯勒送到乌西身边,根本缘由是,弗兰克手里有一笔折合为11.9亿美金的资产。

这笔钱的来路非常干净,是霍斯特—达斯勒留下的遗产,包括:执掌阿迪达斯期间积攒下的股份资产(达斯勒家族信托基金)、临终前出售阿迪股票留下的流动资金。

其中达斯勒家族信托基金,分四部分。

第1部分,是同行产业的小额记名股份,包括:彪马公司、耐克公司、锐步公司、安踏公司、匹克公司、361度公司、亚瑟士公司、李宁公司等体育品牌公司。

占据股东名额,通过同行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消息,来调整阿迪达斯在某地区的销售策略。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啊!

所有的集团公司,都或多或少的攥着同行的小额记名股票,这个没啥可稀奇的!

你要是没有,那才叫稀奇呢!

第2部分,是阿迪利益相关的日用品巨头的小额记名股份,包括:德国汉高集团、美国宝洁集团、英国联合利华集团、法国欧莱雅集团、法国ppr集团、日/本花王集团等等。

占据股东名额,将明星代言运动鞋和代言日用品,捆绑到一起。

第3部分,是阿迪利益相关的超市巨头的小额记名股份,包括:德国阿尔迪连锁超市、英国tesco超市(乐购)、美国沃尔玛超市、澳大利亚沃尔沃斯公司(连锁超市)、南非pick\'npay连锁超市、新加坡ntuc平价连锁超市。

占据股东名额,方便销售合作,节省运营成本。

第4部分,一个炒股团队,加一笔1.2亿美金的流动资金,约占总资产的10%。

前文已经讲过,小额记名股票十分特殊,属于有价无市的交易品。

拥有某公司的小额记名股票,便可以顺利进入股东大会,获得年度财务报表,便于炒股。

记名股票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成为该公司董事,参与决策和管理,甚至获得部分产业的管理权;可以随时查看公司的季度报表等重要内幕消息,只要及时止损,炒股基本上就不会赔钱!

不记名股票,无权参与公司的管理,更无表决权;这个在股市上多得是,随你买卖,非常自由;在没有见到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只能靠纯粹的技术分析,或被小道消息所忽悠,风险太高了!

老马克在暗中打造“ftl基金”之时,霍斯特—达斯勒也在暗中打造着“达斯勒家族信托基金”,收购方向不一致,但是收购的方式却是一样的,都忙了三四十年了,才达到了初步目标。

没有三四代人的努力,没有五六十年的付出,积累足够多的股份,占据董事席位,很难很难实现终极目标。

老马克的终极目标是建立一家结算银行,所以收购目标是德国上市公司的股份。目前,还没有拿下的都是德中上市企业、德非上市企业。

这两大块的上市企业,都是两国政府之间的实业合作,股东都是某政府法人,记名股票根本不对外出售!

外人无从下口啊!

霍斯特—达斯勒的终极目标是让阿迪达斯和彪马合并,实现“达斯勒家族重生计划”。目前,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和德国本土大型财团捆绑到一起,亲密合作才行!

弗兰克—达斯勒虽然手握巨额遗产,却不敢轻易暴露,因为他不知道该相信谁!

当然,天下无不透风之墙,不管你藏得多严实,时间久了,总会有风声传出去。

德国阿尔迪连锁超市的幕后老板、阿尔布莱希特家族的泰欧和卡尔两兄弟已经先后上门,劝说弗兰克—达斯勒转行投资超市,甚至可以让你做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汉高集团ceo兼阿迪达斯董事长卡斯帕—罗思德也亲自登门拜访!

不管他们的许诺有多么好听,但是和霍斯特—达斯勒的遗愿却相差太远了!

阿迪达斯和彪马公司合并,不是一般的困难,需要的资金量太大,非政坛商界的上上层大亨鼎力支持才行!

在德国境内,能让“达斯勒家族重生计划”成为现实的最佳选择,自然是权势第一、财富第一、血脉最尊贵的奥尔登堡家族,没有之一。

老马克就是凭借官场的朋友圈,风闻了“达斯勒家族信托基金”的底细,凭借着奥尔登堡家族直系成员的身份,拿着一份家族资产证明书等等材料,真诚的和弗兰克—达斯勒沟通了一番,这才顺利的拿走了阿迪达斯2.08%的创始人股。

现在,老马克故意将弗兰克—达斯勒送到了乌西的身边,下一步计划嘛,你猜一猜看!

阿迪达斯和彪马合并,不仅仅是巨额资金量的问题,还牵扯到政治问题,非常棘手,阿尔布莱希特家族和卡斯帕—罗思德都不愿意趟浑水。

阿迪达斯已经是世界第一运动品牌公司了,和彪马公司合并之后,必然成为世界第一运动品牌垄断集团。

这个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最终决定权在德国政府手里,必然掀起一轮政坛大战。

1882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小罗斯福,美国唯一一个连任四届的总统)刚刚上任便提出了《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却迟迟未能实现。

86年之后,洛克菲勒家族创建了美孚石油公司,垄断了全国80%的炼油工业和90%的油管生意,以及天然气;于是乎,众大亨纷纷效仿。“托拉斯”则迅速在全美各地、各行业蔓延开来,在很短时间内,这种垄断组织形式就占了美国经济的90%,并蔓延到了全球多个国家。

大家都在等待着观察者,美国政府会做什么?!

1901年,西奥多—罗斯福(老罗斯福,小罗斯福的堂叔)执政期间,将《反垄断法》彻底执行了下去,一棒子下去,拆散了美孚石油公司。

杀鸡骇猴啊!

于是乎,其它国家自然跟着效仿,高举起了大棒!

大部分垄断公司,被吓了一个半死,纷纷自动拆散成了两家,或三家,避免被政府制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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