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号:   默认

第二十二章 艳遇?(1/1)

穿越明朝之未来 !朝鲁和几个护卫队员很高兴,他们是沿着部落西边大山的南侧出发的,今天为止,他们一共碰到五个行商队伍。其中三家已经换完了货物正在赶着马匹驮着金银和药材之类的东西准备返回张家口。朝鲁他们看对方已经没有了货物,自然也没有兴趣邀请对方到部落里交易的事。

其他两家行商队伍里还有很多棉布和丝绸,朝鲁给他们看了马上带着的肥皂样品,那些行商们试用了一下,立即同意到部落里交换。至于价钱自然是看了货再定。

不过行商即使要去部落交换,也还要在一路上经过的部落里做生意。朝鲁不愿意再等,给他们画了个大致的地图,周围都有什么部落,那些行商都是老跑漠北的,已经知道了他们就是那个奴隶爱玛克,自然也知道他们的具体位置。

朝鲁和护卫队员们开始往回走。王皓出发前告诉他们,只要联系上就好,尽快返回部落进行训练,新武器马上就会生产出来。

晓行夜宿,奔行两日。避开可能引起冲突的地方。

“朝鲁太阳太晒了。歇歇吧。”莫日根道。

朝鲁看看天,快要入秋了,早晚凉快,可是今天中午的太阳还是那么毒辣。看看前面大概十几里有一个很大的林子。

“好吧。就到前面的林子里吧。”朝鲁道。

很快几人就进了林子,拴了马一下子躺在地上,舒服的哼哼。

“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莫日根轻轻的哼着王皓训练时教他们的歌。都是十七八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心里总有那份期待与朦胧的渴望,自然能懂这首歌。其他人开始跟着哼唱。

朝鲁靠在一棵树上,也在静静的听。忽然他似乎感觉到什么,握住身边的弓箭一下子跃起。警惕的看着树林深处。

其他人一看朝鲁这样,也立即跳了起来跟朝鲁背向围成一个半圆,张弓搭箭警惕着树林里可能出现的威胁。

这里的树只有大腿粗,地上和树背后无法隐藏敌人。什么都没有发现。朝鲁抬头看向周围的树冠。

“谁!?”朝鲁一惊正要拉弓指向头树冠里团身藏着的人,却见那个团身藏着的人抬起头来,露出一副明丽绝美的面容,那秋水一样的双瞳深深的吸引了他。他瞬间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融化了,拉弓的手不由一滞。而树上那个人的弓弦也松了下来。

其他人这时也跟着朝鲁的目光看见了树上的人。警惕的拉开弓后,又放松了手里的弓弦。一个年轻的姑娘而已,而且是个漂亮的年轻姑娘,

对方显然也没有敌意。

不过他们忽然发现朝鲁仍呆呆地看着那个树上的姑娘。他们相视一笑,朝鲁这可是第一次啊。

村里的姑娘本就不多,而姑娘们里一直没有能让朝鲁动心的。即使有外面部落里的姑娘见到在外面执行任务的朝鲁,对朝鲁一见倾心。但是在知道朝鲁虽然是勇士,可惜是奴隶爱玛克的勇士时,都不会再搭理朝鲁。

不是他们看不起朝鲁,实在是朝鲁所在的爱玛克太穷了。穷得只能一起过日子,连求亲时的几只羊都拿不出来。而且,他们是奴隶爱玛克,每年都会遭到附近部落的抢掠,嫁过去不会有好日子过。

所以爱玛克里这些本应按照这时的风俗,在十几岁就成家的年轻人,到现在都不得不单身。按照以往的办法,要么有部落的姑娘们愿意和他们建立家庭,要么他们只能等到二十五到三十岁,等下一批年轻人成长起来的时候,去其他部落里掳掠女性。

那时候,他们就需要独立抵挡那些姑娘家里人的追杀,如果能够成功的将姑娘掳掠回爱玛克,就算成家了,如果不能安全返回,那也就一了百了了。

当然他们也可以投靠外面的部落,从此离开爱玛克。不过这是最难的,因为他们在作为战士的时候,已经和其他部落结了太多的仇恨,没有哪个部落首领愿意因为一个普通的战士,引起属下牧人或者战士的不满,而且收下他们以后,还要将自己的牛羊和草场分给他们。

朝鲁呆呆的看着树上的姑娘,那个姑娘也呆呆的看着他。显然也被他的帅气吸引。久久后那个姑娘看向他腰间那把别致的长刀,这不是草原上弯刀的样式。

那个姑娘并没有从树上下来,含指打了一声唿哨,树林深处,跑来一匹枣红马。

“瓦剌马。”几个护卫队员轻声道。只有从西边传来的瓦剌马有这么高的身量。那匹马跑到姑娘的树下停住,摇摇头打了几个响鼻。马身上有弓箭袋,也挂着弯刀。

怪不得一个姑娘家敢自己单身一人出来。光是这匹瓦剌马就不是一般部落能有的,最少是领有一个鄂托克的台吉的女儿。而且还会射箭,虽然箭囊里的箭看着比较轻。

朝鲁看着树上的姑娘踏在马背上,然后骑在鞍上,将手里的弓箭插入了弓袋和箭囊里。

“咳,我叫朝鲁。我们只是来这里躲太阳。”朝鲁舔舔嘴唇,似乎不光是嘴唇,喉咙也有发干,他咳了一下道,算是对自己出现在这里的解释。

“我相信你。我叫黛丝娜。”那个姑娘看着他的眼睛听他完,回答道。“我也是来这里躲太阳。”

“这马不错。”朝鲁抬起手似乎想摸一下身前的马头,但是旋即又放了下去,想了一下夸赞道。

“你很诚实、也很强壮。从你的眼睛里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勇士。”那个姑娘想了想道。“你——愿意做我的战士吗?不论你是哪个部落的,我会向你的首领。”似乎这些话并没有确切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那个姑娘又看了朝鲁一眼,低头似乎鼓了鼓勇气:“你——愿意成为一个塔布囊部落的首领吗?我有很多牛羊和很大的草场。”

只有和黄金家族结为亲家的部落才能称为塔布囊部落。塔布囊部落在草原上会受到所有蒙古部落的礼敬。一个塔布囊首领和那些有着黄金家族血脉的被称为台吉的部落首领具有同样的地位。

邀请朝鲁担任塔布囊的首领。这是一步登天。几个战士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姑娘,从她银饰的马鞍、金饰的刀柄和身上的衣服穿戴他们知道这个姑娘会是一个大部落首领的别乞(对非黄金家族的部落首领的女儿的尊称,相当于县主或乡君)。

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公主,而且还是一个拥有着自己草场和牛羊的有黄金家族血脉的公主,这样富有的公主只有那几个部落才有。

他们齐刷刷的看向朝鲁。朝鲁也被这个姑娘的话惊呆了,只不过他的眼睛里更多的却是隐含不住的失望和痛苦。

如同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宝藏,可是却发现这个宝藏自己没有能力带走。

他怔了一会儿,回到自己的马前,将一个马袋搬下来,回到姑娘的马旁,从里面掏出一块块香皂,塞到了姑娘的马袋里,直到再也塞不下为止。他拿出一块香皂递在那个姑娘手里,示意她闻闻。

“很香。”那个姑娘一直沉默的看着她,眼睛里的希冀却是一的变为失望。他知道朝鲁在做什么,他在感谢自己的邀请,却也在推却自己的邀请。

“咳咳,这是拿来洗手、脸和衣服的。蘸水后用。”朝鲁干哑这喉咙完,低着头又舔了一下嘴唇,从怀里掏出一个木盒,拉开。

从里面抽出一根木棒,然后在木盒的侧面擦了一下,一团火苗出现了。朝鲁将火苗吹熄,将木盒递到了姑娘手里,“生火用的。”然后又从几个战士那里要过来他们的火柴要递给那个姑娘。

那个故娘却只将他的火柴握在手里,拒绝再要。

朝鲁又楞怔了一下。低下头想了想,又从自己骑的马的马袋里拿出一个手榴弹,正要递给那个姑娘。

“朝鲁。”这是几个战士的提醒,首领的要求他们明白。使用后要汇报为什么使用,那就是这个东西在首领看来也是很珍贵的东西,又怎么可以送给外人。

朝鲁也明白过来,将手榴弹又收回了马袋,却从腰上将自己的新马刀解了下来,递给面前的姑娘。

“我不能让一个勇士失去自己随身的武器。我能看出来你很穷,可我不需要你有多少牛羊和草场。哪怕你的部落也很穷,你可以带他们来我的草场,我的牛羊可以都送给他们。做我的塔布囊首领,这草原上也再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的族人。

告诉我,为什么?我长得不好看吗?可是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你是喜欢我的。”姑娘没有接马刀,握着火柴盒,眼里的泪水慢慢流了下来。

“我的部落以前很穷,可是我们马上就不会再穷,而且也不会再怕任何部落的抢掠。我只是不能喜欢你。我绝对不能喜欢你。”朝鲁将自己的马刀插到了姑娘的箭囊里。回身解开自己的马,纵上马,打马出了树林,向部落的方向飞奔而去。

其他几个战士,惋惜的看着朝鲁的背影。也都上了马,向朝鲁追去。

“告诉我,为什么?你是谁?”那个姑娘看着朝鲁的背影愣怔了一会儿,忽然眼睛坚定下来,擦去泪水,打马向着朝鲁追去。

“告诉我,为什么?你到底是谁?”瓦剌马显然更快,很快就追上了朝鲁。姑娘与他并马而驰,然后利用瓦剌马的高速,逼停了朝鲁的战马。

朝鲁停下马,低头沉默着,然后抬起头来,深情的看了一会儿堵在马前的姑娘,然后眼睛坚定的道。“我叫朝鲁,我是哲别的儿子。我不能喜欢你。”

“哲别?哪个哲别。”姑娘不解的看着朝鲁,草原上有名叫哲别的,有被称为哲别的人很多,为什么你是哲别的儿子,就非要拒绝我?

朝鲁又沉默了一会儿,带马走到姑娘旁边,呆呆的看着远处的草原,然后不舍得看了姑娘一眼,轻轻的了一句话,打马而去。

“蓝眼睛哲别。”姑娘愣怔的看着朝鲁远去的背影,这是朝鲁离去时的话。“是啊,他也有一双美丽的蓝眼睛。当然是蓝眼睛哲别。”

先看到这里,把此书加到书签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
他们都在读: 逢春[豪门]剑武乾坤神罗之巅邪灵大圣最后的火龙YY男神的错误姿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