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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4 章 “弗老大”依然是老大(1/1)

陆笑风传奇 !人们评价运动员的时候,总是以冰冷的数据作为第一参考。

“数据不会骗人”,就是专家们最信奉的教条。

用数据来评价运动员,当然也是一条最简单的捷径。

特别是对于那些坐在办公室里,没有多少时间在现场观看比赛的所谓“专家”,他们没法通过亲身接触来了解一个运动员,怎么评价呢?

无疑,通过纸上的数据来评价一个人,要简单得多。

对于NBA球员来说,得分、篮板、助攻、抢断、盖帽这些数据,当然是最直观的。

一个场均得分20+篮板10+的球员,当然就是明星级别的内线。

一个场均得分达到25分的球员,当然就是超级得分手。

但“数据也会骗人”。

能拿到好数据的球员,肯定有相应的实力。

但差不多的数据,又怎么评价哪个球员更优秀呢?

最简单也是最懒的办法,当然是看球队战绩。

可这也没法让人信服,因为还要考虑不同的队友。

在强队里,出手机会或许就比在烂队里要少一些。

在烂队里,没有好队友,或许出手又要困难一些,机会没那么好。

这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

迷信数据的专家们,对此也有他们的办法。

于是,在球员们那几项简单的数据的基础上,又开始重视命中率。

更进一步,什么“助攻失误比”、“真实命中率”、“胜利贡献值”、“效率值”、“进攻效率”、“防守效率”、“使用率”、“受助攻率”之类的复杂数据,也应运而生。

当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被应用到篮球上面,这些数据就越来越复杂,以至于普通球迷根本就搞不懂。

对于专家们来说,似乎不列出一大堆复杂的数据,他们对球员的评价,就没有说服力。

但事实上,对于真正热爱篮球的球迷来说,或许会在乎胜负,但相比数据,更让他们激动的,还是精彩的比赛。

个人数据,不过是比赛之余增加一点谈资的锦上添花而已。

但NBA球队的管理层,还是有很多迷信数据的人。

最出名的无疑是后世火箭队的那个莫雷,一套饱受争议的“魔球”理论,盛行一时。

要么上篮,要么投三分,才是莫雷眼中最有效率的进攻。

乔丹最擅长的中距离,倒是成了效率最低的得分手段,这当然会引发争议。

球探和经理们,在选人的时候,数据也是最重要的参考因素。

甚至有的人,直接就把数据当成了选人的标准。

但过于迷信数据,就会出现一个问题。

“数据帝”们,潜意识里边,有一个大前提,就是认为球员们的表现,由他们过去的表现来决定。

过去,当然是预测未来的最重要的依据,但却没法决定未来。

一个水性杨花的荡妇,你当然不会指望她未来成为贞节烈女。

可一个十七八岁的清纯少女,你也不能断定她未来不会成为失足妇女。

球员是人,不是机器,除了物质上的身体,还有精神上的感情。

而感情却是极不稳定的一个东西,又看不到摸不着。

想从精神上深刻了解一个球员,无疑是极为困难的事情。

这也给了许多选人用人的管理层一个偷懒的借口,根本不重视球员的精神问题,而只在乎他们过去的数据和现在的身体。

但是,“人都是会变的”,换一个环境,处在不同的位置,又怎么保证他跟过去的表现一样,甚至更好呢?

即便以陆笑风的毅力和对篮球的热爱,一场接一场的比赛之后,也难免会出现松懈。

打灰熊的比赛,一开始他在场上梦游,有好几层原因:

首先当然是偷吃了何小艺,琐事缠身;

其次也因为对手太弱,激发不了他的斗志;

而根本上,还是因为刚刚进入NBA,一下子连续这么密集地打比赛,精神上出现了疲劳。

身体上的疲劳,还有异于常人的天赋来缓解。

精神上的疲劳,陆笑风可就没有异能来帮忙了。

跟其他人比起来,陆笑风这还算最简单的。

想想其他的新秀,光是身体上的疲劳,就没法解决。

对于那些从贫民窟里出来的黑人,精神上的冲击更加夸张。

从衣食困难,到百万富翁,就跟买彩票中大奖一样。

以前住贫民窟的破房子,现在住豪华别墅。

以前开的是杂牌的二手破车,现在却多的是宝马奔驰法拉利。

以前追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开房都要挑便宜的,现在却有数不清的大美女送上门来。

“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以前无人理会,现在却突然冒出来一大堆亲戚朋友。

那些初入NBA的天才新人,一个个还不到二十岁,又往往读书不多,这么大的冲击,能有几个不飘飘然的?

豪宅、名车、美女,谁能忍住诱惑?

“勿忘初心”,说得容易,又有几人还记得呢?

即使记得,又有几人能坚持呢?

所以,陆笑风一直认为,相比身体上的天赋,球员们的精神更加重要。

想想那些水货,奥洛沃坎迪,夸梅布朗,米利西奇,哪个的身体天赋不好?

还有那些一闪而逝的彗星球员,有一些的确是因为伤病,可更多的还是精神上懈怠了。

对于那些心里没了斗志,对篮球没了热爱的球员,再好的天赋有什么用呢?

还有一类人,其中的代表就是即将对位的魔术控卫弗朗西斯。

被中国球迷称为“弗老大”的弗朗西斯,陆笑风当然也非常了解。

打完灰熊,再去打魔术,对位弗朗西斯,似乎也是冥冥中的一种巧合。

弗朗西斯的故事,就是从灰熊开始的。

1999年的选秀,弗朗西斯拍在布兰德之后,被灰熊选中,排位还在奥多姆之上。

那时候的灰熊,还不在孟菲斯,而在加拿大的温哥华。

就因为这个原因,身为榜眼秀的弗朗西斯拒绝跟灰熊签约。

这在后世真的难以想象。

但在当时,灰熊还是选择了妥协,通过跟火箭和魔术的三方交易,把弗朗西斯的签约权换给了火箭。

弗朗西斯的NBA生涯就从交易开始,还没进NBA就耍了一次大牌。

他也不愧是天才,第一个赛季就拿了18+6的数据,与布兰德分享了最佳新秀,并且还成为火箭队历史上第一位新秀赛季就获得周最佳的球员。

顺理成章,弗朗稀奇就成了火箭的老大。

到了2001-02赛季,弗朗西斯已经连续三个赛季拿下15+5+5的数据,这是“大o”和魔术师之后的第三人。

也是从那个赛季开始,弗朗西斯连续三年成为全明星的西部首发后卫,球迷们对他的喜爱程度可见一斑。

那么劲爆的身体和过人的技术,又深受球迷喜爱,按说,他在NBA的前景,应该是一片坦途。

可惜,“性格决定命运”。

天才的弗朗西斯,也有其他天才的通病——桀骜不驯,这从拒绝签约灰熊,就能看出来。

本来是对姚明非常照顾的“弗老大”,却因为姚明成长以后,影响到了他在球队的地位,跟教练范甘迪闹起了矛盾。

最后因为一场橄榄球赛事,不顾范甘迪的禁令,脱离球队单独行动,彻底激怒了范甘迪。

这成为弗朗西斯被交易的导火索。

这恐怕也是当年火箭的管理层没有考虑到的。

他是一柄好剑,一柄锋利的剑,可没法掌控,再好的剑有什么用呢?

只会伤害持剑的人。

“树挪死人挪活”,弗朗西斯被交易到魔术,倒是焕发了第二春。

现在看,他跟麦迪互换东家,倒也算是双赢。

陆笑风却知道,这就是弗朗西斯最后的辉煌,昙花一现,从此以后,他就一年不如一年,彻底堕落了。

但至少现在,他还是陆笑风的劲敌。

陆笑风很庆幸,也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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