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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章(1/1)

穿越初唐 !张小四的新婚之夜,苟超失眠了。

不是他对张四郎有非分之想,两辈子加一块,他还从没想过男人之间可以发生什么。

而是昨天,体力消耗过多,手脚酸痛难忍,躺在炕上翻来覆去就有些睡不着。

不止肉/体难受,精神上也被突如其来地孤独感猛击。

寂静的夜晚,很容易让人胡思乱想,尤其苟超这样,心思埋得深,二蛋又不在身边,更是心绪缭乱。

最好的朋友从此就有了相伴一生之人,不会再像条大狗一样围着自己乱转。

二蛋也渐渐长大,上完学估计也就到了要娶亲的年纪,不会再像跟屁虫一样,黏在自己身边。

日子总是转瞬即逝的,刚来时的狼狈相,依稀还在眼前,然则就要整满一年。

又想到“下婿”时自己呆笨的表现,也不知张小四事后会不会“兴师问罪”?

虽然他曾满不在乎地讲过,若是新娘到了家门口,娘家人不让开车门,要往他二人身上招呼,自己若害怕,等在一旁就是。

可童婶子也说过,娘家人的棒子根本没多疼,只是做做样子,但不好打在新郎身上,下了他的面子,做傧相的要倾力去拦。

自己不是不想拦,可,可那时……

苟超上辈子,是被村民激愤之下,乱棍打死的。

原本以为自己真正的走向了新生,可当看到那些妇人手持竹杖向他而来时,哪怕明知不会有事,他,他竟,

他竟条件反射般,瑟瑟发抖地躲到后面去了。明明不想那样,身体却似不受控制。

也不知道张小四会不会嫌他懦弱胆小,瞧不上他,渐渐也就疏远他。

人无所求时,当真是潇洒随性;但有所求,就会患得患失,谨小慎微。

是以,又想起前世,自己交过最要好的朋友——他的初中同桌。

一次人家过生日,苟超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给他买了一支十九块九的钢笔。

十九块九,直到穿越了,还是记得这样清楚。

可也是巧了,那支藏在裤兜里的“贵重”钢笔还没送出去,同桌的另一个朋友就送了一支圆珠笔。

村里人也不全是穷的,那个送笔的同学在苟超眼里就过得顶富裕。

他妈妈常年在日本打工,虽说只是刷盘子,据说也超赚钱。

那只圆珠笔就是从日本带回来的进口货,价值300日元。

300日元!

那得是多少人民币,当时没人去问。只记得送礼的一脸得意,收礼的一阵激动。

苟超裤兜里攥得紧紧的手,忽的就松开了,钢笔也就没送出去。

直到两年后,班里的人用手机的多了,还能上网。一次机缘之下查起汇率,苟超忍不住问了一嘴,才发现,300日元,还不到十八块钱。

只是,那时候苟超再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了。

是不是自己也该成个亲?在古代,夫就是天,比天还大,这样一来,未来的老婆就独属于自己,可以陪到自己终老?

前世今生,直想到天边泛起鱼肚白,苟超才昏沉沉睡去。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忽听院子里有响动,赶紧一磆碌爬起来。

糟了!

这光景,黑脸、多利它们还不饿坏了!

苟超忙忙趿拉着鞋,跑到院子里。

“哟,大郎起来了,难得睡这么晚。”

院子里,张小四正在给小黑喂食,听见脚步声,回头一看,见苟超一副慌乱神态,就出言消解。

“牛羊都牵到山坡上拴好了,大郎不用着急。”

苟超看看空空地院子,知道他把鸡鸭也放了出去,遂满怀感激地问道,

“啥时候来的,怎地也不叫醒我?”

张小四拍拍粘在手上的猪草,走过去拉着苟超坐下,才说到,

“有一会儿了,见大郎睡得香,就没出声。”

苟超看着一脸关切的张小四,不想多做解释,就换了话头打趣他。

“怎地,新婚头一天,就起这般早,是不是初哥没经验,心有余力不足啊?”

这下不知道触到了张小四什么痛脚,上去就给苟超肩膀来了一下,脸红脖子粗地说道,

“大郎比俺还小,懂个甚!”

该不会是早泄了吧?

一看这形势,苟超不敢再乱开玩笑,安抚般地说道,

“不就是打趣一下,怎地还这般毛毛躁躁。四郎可是成过亲的,这性子得改改啦。”

张小四也觉自己反应过了,挠头尴尬一笑,猛然想起自己的来意,又开口问到,

“大郎昨日是怎么回事,就接新娘下车的时候,俺回头一看,大郎面色雪白,似是吓坏了?”

这事苟超昨晚已想好说法,张小四不问便罢,若是相询,就说,

“我们全家逃难来时,路上经历了几次难民争夺食物的乱战,若不是爷娘相护,俺兄弟可能就去了,可后来爷娘还是没挺住,紧余我俩尚存人世。原我也不晓得,昨一看人群朝我举起了棍子,我就,我就……”

苟超的一番话,掰碎来看,哪句都是实话,可加在一起,就让人联想出其父母是被灾民抢食打死的,惹得张小四又是怜惜,又是愧疚。

没让他再说下去,赶忙上前赔罪,

“都是俺不好,不想勾起这样一段过往,若早晓得,必不叫大郎当这个傧相。大郎,大郎,别太往心里去,都已经过去了……”

见他笨嘴拙舌的来安慰自己,苟超心中一暖,却也不想再纠缠这个话题。且俩大老爷们,独独地坐着聊天,也浪费光阴。

于是把当院趴着晒太阳的小蛋抓到自己身边,打算给它剪羊毛。

小蛋是第一次换毛过冬的小羊,这冬季的毛,本就比夏季的细密柔软,而初次的羊羔毛更是极品。

两人一边剪毛一边闲聊,苟超忽又想起从童大婶那恶补的风俗,就问张小四,

“不是说婚礼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回娘家送黍臛,你怎地没去?”

张小四指指高悬的太阳,

“都甚么时候了,早早去过了。”

苟超望望天,心说这不中午刚过么。

“怎么就呆一会儿,人家小姑娘年纪轻轻就嫁给了你,心里肯定不适应,你也不多陪她在娘家呆会儿!得,赶紧回去陪她吧,别在这胡混。”

张小四正看得惊奇,一缕一缕地接过剪下的羊毛码好,见小蛋身上露出片片红肉,还一脸享受地趴在那,觉得特好玩儿,就敷衍地答到,

“她还在娘家呢,俺陪着坐了一个时辰实在无聊就先回来了,等晚上再去接。”

看着卷卷的羊毛,又想起那件毛背心,张小四满口赞到,

“多亏了大郎的毛衣,冰天雪地里,咱长水县过去的小兵,就属俺经冻。”

抗冻都把脚趾头冻掉了,不抗冻还能咋样?

苟超一想起来就阵阵后怕,顿觉自己脚疼。

“四郎今年不会再去打仗了吧?”

“那谁晓得,俺回来的时候,大军还没从塞在撤回来呢。再说今年就轮到俺长水军府去西京上番宿卫,到时候在天子脚下,发兵更容易,没准有仗就让俺们去呢!”

张小四只顾自己说得高兴,没见苟超脸色越来越黑,冷不防,被一把羊毛糊满脸,就听他骂到,

“你倒是愿意出去嘚瑟!这回切了半个脚趾头,下回呢?仗哪有那么好打,刀枪无眼地。”

不打仗哪能立军功,俺还想当将军呢。

张小四傻笑一声,说道,

“那还得拜托大郎了,西京冬日里也冷,大郎再给俺做一件毛衣,那件都叫俺穿碎了。”

说道这,苟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也就是小一年,这家伙都撵上张屠户了,照这速度,年底还不得突破一米八。

“行!不止毛衣,毛裤、毛袜子、毛围脖给你来全套!”

“嘿嘿,大郎最好了。”

见他没脸没皮的傻样,苟超也忽而一乐,又担心地问道,

“这回什么时候走啊?”

“过了麦收就走。”

“年底就回来?”

“还不晓得,正常是每番宿卫一月,要是遇到战事就另当别论了”

苟超见他话里话外还是盼着打仗,也不好深说。十七八、十□□的孩子正是满身热血的时候,说多也听不进去。

不过他现在结了婚,有了羁绊,估计陷在温柔乡里就不爱往外跑了。

“话说,你这常年在外,跟一群大老爷们在一块儿,可别学人家花天酒地,那些个妓馆青楼可少去。”

思维一发散到“温柔乡”,苟超一下子想起那些贴在电线杆上的小广告,赶紧出言提醒。

“哈,大郎还晓得妓院?”

见他不以为意,苟超一脸肃然,吓他道,

“怎地不晓得,‘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别说我没告诉你,俺们村原来就有人总去找小姐,就是□□,后来就上了性病。梅病,淋病,听说过没有?先从□□开始腐烂,接着就是手脚、胳膊全起烂疮,最后满脸都是,都不敢见人!”

张小四看他阴测测的眼神,温暖祥和的大下晌,不由打了个寒颤。

干笑了一声,

“大郎又背诗了,呵呵,大郎……”

实在说不下去,张小四停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挨挨蹭蹭靠到苟超身边,低声问到,

“真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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