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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朝思暮想,魂牵梦萦2(1/1)

纨绔王妃,王爷求放过 !宁思华拧眉呵斥,“说话注意一点场合,这里是锦玉的泽华宫!”

“切!说话越来越像三哥……”展严不以为然,打量手中的解药,“你们说,解药会不会有假?我总觉得,那个女人不简单!”

离开了泽华宫,凤云轻再也不用给萧临楚面子,狠狠的甩开了他的手,刚刚的温柔体贴,烟消云散。

她冷着脸,蹙着眉,双手环胸,一副老娘心不好,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的表情。

萧临楚失笑,“刚刚不是挺能装吗?你倒是继续装啊……”

“我装你祖宗十八代,萧临楚,你这个王八蛋,我日夜兼程给你老相好送解药,我招谁惹谁了?你的朋友凭什么怀疑我讽刺我?”凤云轻喘息,瞪圆了眼睛,愤怒的看着萧临楚。

萧临楚不怒反笑,一副被骂的很开心的表情,他凤眸笑意盈盈的盯着凤云轻,唇角勾出的弧度,也愉悦无比。

刚刚,她装作不认识他,装作温柔大方,他都气的咬牙切齿,偏偏这样的她,让他心情舒展。

他笑着上前,盯着她因为奔波脏掉的小脸,伸手拂去她脸颊上的发丝,“生气了?”

他声音很低,柔的恍若一阵微风,吹起了她心里波光涟漪。

她恼怒的一巴掌打掉他的手,咬牙切齿的瞪着他,他低笑出声,一把抱住了她,将她抱起放在旁边的花圃上面。

她站在二尺高的花圃上,个头才跟他差不多高,他低头将俊脸埋在她温暖的颈窝,仿佛寻求安慰的小兽般,不住磨蹭。

“宝贝,才分开一个晚上五个时辰,我就已经开始想你!”他低声,陶醉的沉浸在她的温暖和独有的清香里面。

凤云轻气呼呼的喘息,一巴掌推开他的脑袋,他却又闭着眼睛厚颜无耻的贴了过来。

她无奈,只能任由他贴着,过了半响,呼吸渐平,她的怒气也消失了不少。

“别黏着我了,我该走了!”凤云轻蹙眉,推了推萧临楚的脑袋。

萧临楚“唔”了一声,摇摇头,在她的肩窝中不肯离开,“好困,想抱着你睡觉!”

她还很困呢?昨晚一夜,颠簸疲惫,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这一会儿还要受他朋友的鸟气。

她不耐烦的推推他,“赶紧去看看你的老相好,万一死了,又该有人诬赖我解药出了问题!”

萧临楚这才从她温香的颈项中抬头,美眸惺忪,性感的恍若一柄利箭,“嗖”一声洞穿了整个世界。

再多的华丽辞藻,在这样的眼神下,都变得苍白无力。

他眨巴眼睛看着她,清醒过来,“是啊,芊芊还没有脱离危险,我让方恒送你回楚王府休息,等这边稳定下来,我再回去找你!”

她不说话,只是蹙眉看着他,他低头亲亲她的脸颊,“乖,宝贝儿!”

这混账,肉麻的话,越说越溜,只是要不要那么理所当然啊……

凤云轻脸色难看,萧临楚只当她闹小孩子脾气,招来了方恒,叮嘱了几句之后,捏捏凤云轻的脸颊,示意她可以跟方恒离开。

凤云轻蹙眉,一本正经,“萧临楚,是不是只要我一个月之内,练好了字,不管想要什么,你都会答应?”

萧临楚皱眉,有些诧异她会在这个时候提起这种事情,微微犹豫,他点头,“只要我办得到!”

凤云轻松了一口,回身,跟方恒离开。

可是她并没有回楚王府,而是要了一匹马回了安城,方恒见拗不过她,只好一路护送。

凤云轻神色平静,一路上想了很多,楚王府不是她的家,她自然没有道理在楚王府等她。

不过寄月别院,算是她的家吧,只是不知道,算不算是他的家。

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三天的时间,凤云轻将京城和安城跑了个来回。

回到寄月别院,她没有立刻休息,而是洗漱之后,安安静静的开始练字。

书房有不少萧临楚的字帖,她逐个临摹,简体字和繁体字,虽然相差甚远,不过只要摸准窍门,一通百通。

萧临楚的字,极难模拟,因为他的笔锋就跟他的性格一般,辗转连承,清峻刚断。

不过凤云轻不笨,可以说,是极其聪明的。再加上她废寝忘食,几乎是走火入魔般模拟他的字迹,连睡梦中,都是他大手一挥,遒劲飞扬的字体。

七天以后,她已经可以熟练的写下所有繁体字。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繁体字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字体的意义,比简体字包含的要深刻很多。

十天之后,她的字已经和萧临楚的字,大不差几,若不是真迹在旁边放着,凤蛋蛋和蓝霖以为,那字就是出自萧临楚之手。

十五天之后,她的字和萧临楚的字摆在一起,蓝霖和凤蛋蛋已经分不清,哪一张才是真迹。

两人为凤云轻的进步,目瞪口呆,凤蛋蛋更是瞠目结舌,“娘,你早些年有这种精神,当年的状元非你莫属!”

凤云轻得意一笑,并不说话。

她只是不想学而已,因为她真的找不到学习的理由。

如果只是为了,讨好一个人,或者讨好所有人去学习,那么她宁愿纨绔下去。

她的生活,只是为自己而过,喜欢她的人,不会要求她作出任何改变,不喜欢她的人,也不值得她做出丝毫改变。

她就这样,懒而又随性。

第十五天,萧临楚终于在浩浩荡荡大军的护送下,回到了安城。

整个安城的大小官吏,悉数出城相迎,连凤蛋蛋和蓝霖都去凑了热闹,只有凤云轻坐在书房等待。

她几乎可以想象,他高贵的坐在马车里,地上黑压压跪了一路的人,在大小官吏景仰敬畏的眼神中,在百姓拥戴的高呼中,他神情淡漠。

仿佛这一切,都理所当然……

这就是她和他的差别,她从来都接受不了别人的叩拜,也无法将别人对她的好当做理所当然。

看着桌面上,清峻漂亮的字,凤云轻有些惆怅。

两年,这两年的时间,她和他该如何相处呢?

如果已经守不住自己的身,那么,她起码要守住自己的心。

容姨在一阵温和的笑声,和嘘寒问暖中走了进来,随着她一起走进的,还有一个腰配长刀,器宇轩昂的男子。

男子扫视了书房一眼,仿佛看不见凤云轻一般,指挥着后面的人,“这个书柜,这个书桌,还有那个恶心的贵妃榻,统统给我搬出去!”

凤云轻面无表情,却也配合的走了出来,容嬷嬷有些尴尬,拉了拉凤云轻的手,“云轻,你别介意,这是小楚一起长大的兄弟。现在在楚王府任护卫统领,也是皇上面前的一品带刀护卫,见了皇上,都不会卸下武器的那种……”

凤云轻点点头,一言不发,那带着帽子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转身,不满的看了凤云轻一眼,“既然嫁给了我哥,你就应该要知道我哥的喜好。我哥只用梨花木的桌椅,最讨厌的颜色就是贵妃榻上的那种粉色,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和白色,最喜欢的人……”

“莫北!”容嬷嬷厉声警告,刚刚对着男子的温言软语和嘘寒问暖,瞬间不见。

莫北倨傲的扬扬下巴,凤云轻微微一笑,有些尴尬。

好死不死,她今天刚好穿了一套小粉色衣裙。

其实她也不喜欢,这样娇贵易脏的粉色,但是赤橙黄绿青蓝粉,几种颜色容姨各给她订做了一套裙衫,她想容姨大概是怕紫色冲撞了萧临楚的衣衫,所以将紫色改为粉色。

她对衣服一向不太挑,也就随丫鬟拿哪套穿哪套了。

容嬷嬷怕凤云轻多想,拍拍她的手,“云轻,别介意,小北就是这样,从小跟小楚他们一起长大,因为他年纪最小,又是护国公家的幺子,所以大家对他难免宠爱了一些!”

凤云轻点点头,不说话,眼看着莫北进屋,将一堆写满字迹的宣纸,不耐烦的择了起来,萧临楚的字,统统视若珍宝的收好,剩下的,悉数扔在地上等人打扫。

她在心里冷笑,若是他知道,他视若珍宝的字,其实也出自她手,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不过凤云轻的脸上,永远也不会露出冷笑,那是属于萧家男人的专属表情,她甜美的看着容嬷嬷,“容姨,萧临楚还会在这里住很久吗?我看莫北大费周章的换桌换椅,似乎想要他一辈子留在这里不走了呢!”

“你这丫头,净说傻话!”容嬷嬷和蔼的笑着,挽着凤云轻的手臂,“小北这孩子,喜欢折腾,凡是跟小楚有关的,他都恨不得亲力亲为做到最好,连那句哥,都是他哭了好久挨了几次打,最后闹到皇上面前,才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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